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范围与行使方式
来源:都年法律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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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涉及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财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这表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范围主要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涉及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和财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这表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占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实际控制和使用其承包的土地。
2.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有权决定如何利用自己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3.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获取物质回报的权利,如通过农产品销售或者接受他人付费耕种等方式获得收入。
4.继承权(部分情况下):在法律规定允许的条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在家庭内部或特定范围内继承。例如,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如果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应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剩余期限内的土地。
5.转让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且经过法定程序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自己的承包地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户或个人。
6.抵押权:在某些地方,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借款。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权实现还存在一定的限制性规定。
7.优先购买权:当发包方要将同一块土地另行发包时,原承包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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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权:在一些地区,为了促进资源共享和提高效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与其他农户共同使用或管理土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合法合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
- 尊重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土地承包合同的,因此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 合理开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造成土地荒芜、闲置或过度开发。
- 维护公共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比如无故收回承包地、非法侵占土地、强制流转等问题。遇到这些问题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甚至诉讼等途径来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监管和服务,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农民利益的切实保障。